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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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应该怎样立?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3日|分类:继承 |298人看过


遗嘱应该怎样立?

  答:要防止故后出现子女为继承遗产而发生的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现在立下遗嘱,在遗嘱中确定财产归谁所有,并注明份额,一定要写得具体明确。立遗嘱时应主意: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怎样立遗嘱呢?如果自己能够书写,最好立书面遗嘱,在遗嘱的未尾注明年、月、日,并签名盖章。如果自己不能写,可请别人代写,立这样的遗嘱应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也要注明年、月、日,见证人、代书人和立遗嘱人均须签名或盖章、按手印。也可以付费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为确保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的法律效力,所立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同样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董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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