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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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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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普通程序;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0日|分类:刑事辩护 |662人看过


什么是普通程序

    普通程序具有完整性,从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作出最后裁判,全部程序法律有严格、具体的规定,除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审理外,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重大、复杂的案件和一般民事案件都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须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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