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董补民律师
执业资质:1620919**********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9年02月01日|分类:银行 |494人看过
当事人涉嫌信用卡诈骗,金额在30万左右!
如果说当事人所有欠款已归还并银行撤诉,可以进行放人吗,还是要判刑?
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