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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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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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殃及池鱼 涉嫌侵权;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9年02月01日|分类:侵权 |345人看过


催款殃及池鱼 涉嫌侵权

  网络贷款平台一般都会掌握贷款人的联系方式,但将这些贷款人的联系方式交给第三方的催款公司是否存在违法的行为,仍然是值得商榷。更何况,贷款人的亲戚朋友和债务并无直接关系,也因为催款公司的极端手段而被骚扰。律师认为若催款公司任意妄为,催款殃及池鱼,损害第三者的名誉和权力,当事人完全可以起诉相关催款公司和贷款平台。

归还贷款是义务,但解决纠纷的途径很多,可以走法律途径诉讼解决,但不能使用暴力催款等法外手段。董补民律师认为,若影响到他人的正常生活,催收方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情节严重也会违法。同时贷款平台委托第三方催款也有核实审查对方资质的义务,对催款公司的行为应该有所了解。

  至于随意泄露公布贷款人个人信息的行为,董补民律师认为,因借贷关系随意公布别人手机号、个人信息的,仍然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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