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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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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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原则、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8年11月15日|分类:合同纠纷 |275人看过


一般原则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折叠编辑本段证据依据

 

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土地出让合同;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

 

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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