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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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触电业主指示有误也担责/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8年11月05日|分类:房产纠纷 |328人看过


装修触电业主指示有误也担责

【案情】

    我买了一套房子,跟一家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由他们公司对该套房屋进行装修。因为我对房屋设计结构不太满意,就跟装饰公司的人说了,在设计图纸中作了一些改动。装修公司临时找来的装修工人赵某,在承重墙上打孔时打孔机击断墙内电线,赵某当场触电休克,送到医院后经抢救现在病情已稳定。因为对医疗费及赔偿费用协商不好,赵某的家属就把装饰公司和我都起诉了。我想问一下,我会承担多少责任?

    解答:本案中赵某与装饰公司之间形成承揽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造成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选任有过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如果是因为承揽人赵某违章操作造成自身损害,其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你和装饰公司改动设计图,指示错误,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装饰公司作为专业公司,应当知道你的改动是否合适,会不会造成不利后果。在明知可能会存在不利后果的情况下,仍派人施工,装饰公司要承担的赔偿责任相应地也会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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