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 执业资质:1620919**********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婚外情破裂要分手费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8年04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313人看过

婚外情破裂要分手费

  2005年2月,32岁的来沪务工女子小雯(化名)在上海嘉定租房开店经营小生意。2006年初,小雯与53岁的已婚房东张杰(化名)过起同居生活。张杰妻子得知后,对小雯施以拳脚,并砸了她的小店。2008年10月,这段婚外情因小雯怀孕出现裂痕。小雯以答应做人流为由要求对方支付分手费。

  此后,双方在管辖区域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协议。张杰同意补偿小雯包括被打产生的医药费、营养费、人工流产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全部费用34万元,并协议于2009年1月25日前付清。然而,协议签订后张杰未支付任何款项。小雯遂将张杰推上被告席,要求其履行婚外恋分手费协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本案中,小雯在明知张杰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其同居并怀孕,其行为不仅有悖于社会伦理道德,且违反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据查,34万元的巨额分手费主要由两方面组成:一是张杰家人对小雯实施殴打、砸店导致的损失;二是小雯做人工流产的手术费以及精神损失费、营养费等。

  分手协议是否有效?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协议所涉分手费中的第一部分损失并非由张杰导致,原告应向实施这一行为的人主张权利,现原告要求张杰赔偿这部分损失,法院不予支持;而第二部分赔偿款则由于原告明知被告有家室依然与其同居,该行为有违社会常理,也违反了法律规定,这部分赔款请求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法院亦不予认可。

最好事先找婚姻纠纷方面的律师董补民详细咨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