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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继承纠纷案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8年01月14日|分类:继承 |552人看过

电子邮箱继承纠纷案

  【案件评析】数字遗产大致包括以下四类:第一类是用户账号密码类,如常用的QQ号、MSN号、微博账号、E-mail密码等;第二类主要是文件与视频,如网络硬盘里的资料、个人网络相册、空间日记等;第三类是网游用户配备的游戏装备;第四类是Q币等网站发行的虚拟货币。后两类的财产性质更为明显。

  【案件概述】2011年3月9日,张梅的老公王铭在一场车祸中不幸丧生。王铭的邮箱里保存了大量他们从恋爱到结婚期间的信件、照片。然而,张梅不知道老公的QQ密码。于是张梅向腾讯公司求助。不过腾讯公司的回复是,根据腾讯公司与用户之间达成的协议,QQ号码所有权归腾讯所有,用户只拥有号码使用权。如果用户被发现长时间不使用,该账号将被收回。腾讯客服人员告诉张梅:想要拿回密码,只能按照找回被盗号码的方式操作。您除了提供逝者本人的基本资料和联系方式外,还得提供号码的使用资料、密保资料。此外,还得邀请王铭的QQ好友为其作证在上述程序全部履行完毕后,才能拿到密码。腾讯客服人员解释:根据腾讯公司与用户之间达成的协议,QQ号码所有权归腾讯所有,用户只是拥有号码使用权,这是互联网行业的惯例。用户不能将QQ号码作为个人财产处置。

  【报道评价】目前国内网络运营商提供的数字产品服务协议大多从事实上排除了对数字遗产继承的权利。以腾讯为例,QQ只需要通过注册,用户就可以享受其免费服务,但若长时间不用,QQ号就会被收回。即使腾讯依据自己拟定的格式合同对于QQ号码拥有所有权,但并不意味着腾讯对QQ账号中的信件、照片拥有所有权。而记载被继承人生前信息的信件、照片都属于用户的私人物品,如被继承人生前无明确反对,理应由其继承人继承、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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