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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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物业管理业主该怎么办?‘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7年12月09日|分类:消费权益 |262人看过

不满物业管理业主该怎么办?

   我所在的居民小区是一个新建的居民小区,物业是开发商留下的。我们业主住进去的头一年,道路清扫、垃圾清理、治安保卫、供热还可以。第二年就不行了,清洁工人撤去了一半,道路清扫、垃圾清理不那么及时了,供暖温度不达标了,保安减少了,小区四个大门封上了两个。更让我们业主不能容忍的是,开发商兴建的地下车库的车位,因价高卖不出去,物业竟又封了一个大门,并规定没买地下车位的业主的私家车,不得进入小区内。因服务、因进车等问题,物业和我们业主关系激化,很多业主要求更换物业管理企业。我们想了解业主炒物业,该如何操作?

   解答: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条、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业主要炒物业关键是促进业主大会的召开,通过业主大会决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建房[2009]274号在第二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中明确规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四)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的;(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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