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 执业资质:1620919**********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权吗,如何变更、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7年12月05日|分类:离婚 |550人看过

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权吗,如何变更

父女离婚了,孩子到底应该由哪一方来抚养呢,孩子可以自己选择要跟父亲或者母亲吗?怎样的生活才是对孩子的成长最有利的,法官能准确判断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在审判实践中的具体操作意见是什么,如果孩子在对方那里生活得不好,可以变更抚养权吗,怎样变更抚养权,不直接抚养孩子那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吗?下面华律网小编将一一道来。

有关法律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导读:父女离婚了,孩子到底应该由哪一方来抚养呢,孩子可以自己选择要跟父亲或者母亲吗?怎样的生活才是对孩子的成长最有利的,法官能准确判断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新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在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所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中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应重新理解为哺乳期内的子女(哺乳期应为十二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

怎样变更抚养权

1、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2、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3、 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怎样获得支持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