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 执业资质:1620919**********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仲裁的类型‘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7年12月04日|分类:涉外仲裁 |295人看过

仲裁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仲裁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

   根据仲裁案件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仲裁可分为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国内仲裁是指不具有涉外因素的国内民商事纠纷的仲裁;涉外仲裁则是指涉及外国或外法域的民商事纠纷的仲裁。

   2、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

   根据是否在常设的专门机构进行仲裁,仲裁可以划分为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机构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给约定的某一常设仲裁机构所进行的仲裁,临时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给由双方当事人选择的仲裁员临时组成的仲裁庭所进行的仲裁。

   3、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

   根据仲裁裁决所依据的实体规范的不同,仲裁可以划分为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依法仲裁是指仲裁庭依据一定的法律规定对纠纷进行裁决。友好仲裁,亦称友谊仲裁、依原则仲裁,是指依据当事人的授权,仲裁庭以公平的标准作出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裁决。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