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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家暴对策‘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7年11月16日|分类:广告宣传 |203人看过

浅析家暴对策

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而家庭暴力的频繁发生,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而且还会损害婚姻家庭的基础,加剧婚姻的动荡,危害社会的安定,由此引发的重伤、杀害等刑事案件也时有发生,其影响远远超出了家庭范围,这与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背道而驰。因此,遏制和消除家庭暴力已不仅仅是家事,而是国事、天下事。

一、家庭暴力的危害及后果

家庭暴力是婚姻家庭类案件中表现最突出的现象,庄浪县妇联近三年的93例来信来访案件中,有76件为婚姻家庭类案件,占案件总数的82.5%,而婚姻家庭类案件中家庭暴力案件达到了68件,占婚姻家庭类案件的90%,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家庭暴力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后果严重,危害极大,从调查情况来看,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严重侵害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甚至威胁生命。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的行为,直接作用于受害者,使其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其中妇女受丈夫的暴力侵害是最普遍的,她们受到的身心伤害也最大。通过大量的上访案件可以看出,多数妇女都是在其丈夫施暴时惨遭伤害。从骇人听闻的河畔抛妻、到棍棒暴打导致鼻青脸肿、体无完肤,使受害者痛不欲生等暴力行为,都严重损害了受害者的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二是影响家庭的和谐稳定。在任何一个家庭中,只要是经常发生家庭暴力的,必然影响夫妻感情。受害一方要么顾及面子或孩子,忍气吞声、勉强维护家庭,结果更加放纵暴力行为的进一步嚣张;要么不堪承受施暴者的行为时,妻子或丈夫就会选择极端方式,以离婚、离家出走、甚至以暴抗暴、以牙还牙等途径摆脱遭受的暴力,使杀夫或戮妻的恶性案件屡屡发生,导致家庭完全破裂或毁灭。

三是严重危害子女的正常生活和健康成长。经常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尤其是对其未成年子女的伤害往往由家庭折射至社会,受害的未成年人除自身的生活、学习质量下降外,有些人还较早地出现暴力倾向。如果是直接对孩子施暴,更容易使孩子产生恐惧、焦虑、厌世的心理,使他们感情上变得脆弱易激动,心理上常常处于自卑、孤独状态,不愿与人交流,影响学习和生活,甚至离家出走,荒废学业,走上犯罪的道路。

四是严重危害社会安定、阻碍社会发展。家庭暴力不仅危害家庭团结及其成员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而且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走向极端,引发人身伤亡、家庭破裂,就会逾越家庭私事的界限,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不及时有效地遏制,受害者本人又不懂得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在忍气吞声、长期遭受暴力的扭曲心态下,往往会采取违法手段,主动或被迫走上婚外情、卖淫或故意杀人等不道德的甚至违法犯罪道路,酿成恶性事件,使家庭暴力的最初受害者沦为最终的害人者,危及整个社会的正常秩序、安全与稳定。

二、遏制家庭暴力的对策及途径

近年来,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以及法律意识的增强,人们开始意识到家庭暴力的严重危害性,家庭暴力问题也越来越被公众所关注。禁止家庭暴力虽已载入新婚姻法,实施了家庭暴力也被列作准予离婚的条件之一,但这并不足以遏制家庭暴力的再度发生。因此,科学、理性地找寻遏制家庭暴力的对策和途径,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要引导妇女在经济上争取独立自主。在信访接待中发现,约85%的案件是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大多数又因妇女无经济来源而导致家庭暴力。没有独立经济收入的女性,是家庭暴力侵害的主要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差,生活压力大,夫妻共同生活产生种种困难而引发家庭暴力,特别是无固定职业的,更容易产生家庭暴力。所以,广大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应提高觉悟,逐步培育自立、自强能力,要走出家庭,走向社会,掌握一技之长,在经济上独立,提高自身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同时要努力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不做法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二是要加强夫妻之间的沟通交流。每一个人都在不同的家庭中生活,两个来自于不同家庭中的男女组建新的家庭后,相互之间能否进行良好沟通、能否适应和忍让,就是考量婚姻是否幸福的重要参数。学会忍让,就能天长地久;学会沟通,就能化干戈为玉帛。当然,婚姻有幸福也会有危机,如果双方的确感情不和,婚姻基础不牢固,出现婚外恋等情况,呆在婚姻围城中确实是一种煎熬,但往往由于很多顾忌或是对孩子的牵肠挂肚又不忍逃离,那么,夫妻之间更要试着去沟通和退让,问一问自己是否愿意主动改变态度来挽救婚姻,避免产生冷战和对抗,并给彼此留下空间来思考,不可消极、被动、软弱地面对问题。如果付出的努力是徒劳的、无法消融各自心结,证明感情已经破裂,那么一定要果断抉择,结束婚姻、和平分手。

三是要增强家庭责任感,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杜绝家庭暴力的核心问题是,消除家庭中的不和谐因素,正确处理好家庭人际关系,使之处于一种和谐的状态。而家庭的和谐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夫妻双方是否有强烈的家庭责任感。责任感增强了,夫妻关系自然就好调适,亲子关系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也就不难处理。尊老爱幼、互体互谅、互相扶持理应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家庭成员之间,磕磕碰碰是难免的,大小事都应摊开来讲,一起商量解决办法,达成共识。如果在对待老人、孩子的问题上或者是家庭财产支配问题上,夫妻双方产生了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时,就应冷静、分析,不要互相埋怨,如果有什么两人都不愿提的话题,可以暂搁一旁,先谈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等到双方心平气和时再逐步真诚地交换意见,消除误会、避免矛盾上升为家庭暴力。

四是要增强公众反家暴意识,加大司法干预力度。要通过多种教育、宣传方式,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提高社会道德水准。要通过美德在农家活动,大力倡导良好的婚姻道德风尚,强调夫妻双方对婚姻的社会责任和义务,营造尊重对方人格尊严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妇女的普法宣传教育,转变其家丑不可外扬的陈腐观念,引导妇女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一旦遭遇家庭暴力,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警钟长鸣,对家庭暴力的行为要通过社会媒介予以曝光,给受害者及时提供有效的救助,使施暴者受到应有的舆论谴责和法律制裁,对欲施暴者起到严肃警戒作用。同时,有效的司法干预也很重要,它们能够用法律为受害人擎起没有暴力的蓝天。只有坚持综合治理,以防为主、打防结合,保障妇女自身人格的独立与全能发展,增强受害者自身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家庭暴力,从而实现家庭的和睦稳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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