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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征强拆房屋或补偿不够要如何维权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7年04月25日|分类:综合咨询 |2435人看过

强征强拆房屋或补偿不够要如何维权

  现阶段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经济的不断增涨,越来越多的地产商以及相关政府对一些房屋进行拆迁,或是土地占用,然而这期间就会出现许多的问题,当然也会有一些违章拆迁这样的事情,但是,有的拆迁过程中还会出现强行拆迁等不良行为,那么,对于这种强征强折房屋或补尝不够我们应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权益呢?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27日正式对外公布。《意见》为解决长期以来社会所关注的八大产权问题明确了方向。

  作为顶层设计,《意见》逐条明确了各个任务的具体负责部门,相关配套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中。

  五个原则

  坚持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坚持全面保护。保护产权不仅包括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包括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

  坚持依法保护。强化法律实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坚持共同参与。做到政府诚信和公众参与相结合。

  坚持标本兼治。加快建立产权保护长效机制。

  十大任务

  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

  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

  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

  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

  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

  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完善财产征收征用制度;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健全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各项制度;

  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八大产权问题及解决方向

  非公有产权保护弱于国有产权保护:

  坚持平等保护

  现状:由于历史原因,存在一些法律制度对不同所有制产权保护不够同等,对非公有产权保护弱于对公有特别是国有产权保护,出现因所有制主体身份不同而同罪异罚或异罪异罚现象。

  《意见》明确: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加快推进民法典编纂工作。健全以企业组织形式和出资人承担责任方式为主的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统筹研究清理、废止按照所有制不同类型制定的市场主体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大对非公有财产的刑法保护力度。

  通过以上介绍,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也希望大家能够维护争取自己应该有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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