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物还没交付,可以撤销么?
很多人认为向公益组织、希望学校捐赠这些才算是赠与,其实在亲属、情侣之间互相送东西这种常见的行为也属于赠与。通常赠与都是你情我愿的,不会有什么纠纷,当双方的关系或者是客观情况有了变化,在赠与物还没交付之前。赠与人可能会拒绝赠与,那么在赠与物没有交付之前,赠与人是不是可以拒绝赠与或者是撤销赠与呢?
首先,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不过,赠与合同属于下类三种的,即使是财产还没有转移,赠与人也不能撤销,这是因为这类赠与的性质特殊,如果赠与人不履行赠与义务的,受赠人可以请求其支付赠与的财产。
(一)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的赠与合同,比如,对希望小学、红十字会的赠与。
(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比如,对年迈无人照顾的亲属的赠与。
(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比如,长辈对晚辈房屋赠与,为了避免日后有争议,会进行公证,公证后的赠与合同就不能任意撤销了。
其次,在财产转移后,一般是难以撤销赠与,除非赠与人有证据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于严重侵害,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由于受赠人的原因导致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受严重的人身伤害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如子女不赡养父母的,父母也可以撤销已经赠与的财产。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最后,赠与人想要撤销赠与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了这个期限赠与人都不具有撤销的权利,必须履行赠与义务了。如果赠与的情况比较复杂,不知怎么收集证据的可以找个律师协助。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董补民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