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萌萌律师 06:00-22:59
张萌萌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8330075599
咨询时间:06:00-22:59 服务地区

婚内男方向女方出具的借条,离婚时是否应偿还借款?

作者:张萌萌律师时间:2023年06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11次举报


    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瞒其老婆张某,长期进行赌博并欠下了大额的网贷。后经网贷公司催款,王某向其老婆坦白并向其老婆借款10万元偿还网贷,王某向其老婆出具了借条,称尽快还清。之后二人离婚,其老婆向法院起诉其偿还20万元,王某称是夫妻关系拒绝还款,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偿还其老婆张某20万元。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 之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张萌萌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1
  • 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
    • 执业11年
    • 18330075599
    • 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 用户采纳

      10次 (优于91.57%的律师)

    • 用户点赞

      5次 (优于91.4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0263分 (优于95.4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9篇 (优于98.66%的律师)

    版权所有:张萌萌律师IP属地:河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26015 昨日访问量:276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