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XXX贸易有限公司诉XXX经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张萌萌律师代理,经一审诉讼判决,被告XXX经销有限公司判决被告XXX经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XXX贸易有限公司预付款11590000元并自2021年10月15日起以11590000元为技术按日利率0.065%支付违约金至款项之日止。
发布者:张萌萌律师 时间:2025年03月28日 4238人看过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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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XXX贸易有限公司诉XXX经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张萌萌律师代理,经一审诉讼判决,被告XXX经销有限公司判决被告XXX经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XXX贸易有限公司预付款11590000元并自2021年10月15日起以11590000元为技术按日利率0.065%支付违约金至款项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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