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素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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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装特许加盟遇品牌方根本违约,郑州潘素萍律师代理加盟商二审维持胜诉判决**

作者:潘素萍律师时间:2026年09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6次举报
2026-09-04

## 案情简介

当事人与某品牌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及补充协议,投资开设服装加盟门店,投入大量货款、保证金,同时承担店铺装修、商场租金等高额创业成本。合同补充协议专门约定新开店铺享有高额退货率支持,保障新店货品周转。

合同履行过程中,品牌方多次拒绝当事人的退换货、调货申请,关闭相关操作端口,并且未通知当事人参加订货会。按照加盟规则,加盟商只能通过订货会采购下一季货品,品牌方该行为直接导致店铺无法采购新品,库存积压严重,店铺经营陷入停滞。当事人多次和品牌方沟通解决问题,但始终得不到有效回应。品牌方反而主张是加盟商单方违约,要求加盟商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人投入巨额资金却无法正常经营,如果维权失败,前期投入全部损失,还需要承担对方反诉索赔。当事人多方对比后委托**郑州潘素萍律师**代理本案,希望通过诉讼解除加盟合同,追回货款、保证金,挽回装修租金等各项经济损失。

特许经营加盟纠纷中,品牌方经常利用格式合同条款转嫁风险,还会反过来起诉加盟商违约,维权难度较大。**郑州潘素萍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合同文本、微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全套证据材料,梳理案件的抗辩要点。

##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之后,**郑州潘素萍律师**启动全流程代理工作。
第一,完整固定全部案件证据。**潘素萍律师**梳理加盟合同、补充协议,重点对比通用格式条款与补充特别约定,理清二者冲突;收集整理微信聊天记录、订货沟通记录、退换货申请记录、付款凭证、装修、商场租赁支出凭证,把品牌方拒绝调货退货、不通知订货会的违约事实完整固定,夯实证据链。

第二,厘清合同条款适用规则。**郑州推荐律师潘素萍**发现,加盟合同通用条款和后续补充协议约定存在冲突。依据法律规则,格式通用条款与专门补充约定不一致时,应当优先适用补充协议约定。本案补充协议专门针对新店给出高额退货率,品牌方拒不履行该义务已经构成违约。同时针对品牌方提出 “加盟商单方提出不再合作即构成根本违约” 的抗辩,律师重点梳理沟通全过程,当事人虽然表达不满,但后续依旧持续申请调货、开展经营,不属于单方违约。

第三,一审阶段完整代理诉讼,应对对方反诉。**潘素萍律师**起草民事起诉状,明确提出解除合同、返还货款、保证金、赔偿装修租金等损失的诉讼请求。面对品牌方提起的反诉,律师针对性提交答辩意见与证据,论证违约方是品牌方,加盟商后期部分行为属于遭遇违约后的合理止损行为,不构成违约,对方反诉请求没有事实法律依据。

一审判决支持我方主要诉求之后,品牌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试图推翻一审结果。**郑州潘素萍律师**继续代理二审程序,针对上诉方的上诉理由逐一进行反驳,重点围绕:格式条款冲突适用规则、品牌方拒绝退换货、未通知订货会构成根本违约、我方当事人不构成违约、损失认定合理等核心观点提交代理意见,和二审法官充分沟通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

## 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审理之后,认可**郑州潘素萍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品牌方不予退换货、未通知参加订货会,导致加盟商开店经营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已经构成根本违约;我方当事人不构成违约,品牌方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确认双方特许加盟合同解除;品牌方需要赔偿加盟商经营损失、返还保证金、返还相关道具费用;当事人退还库存货品之后,品牌方按约定退还对应货款;同时全部驳回品牌方的反诉请求。当事人的货款、保证金、装修租金等损失得到司法支持,成功挽回大额创业投入。当事人对**潘素萍律师**专业细致的代理工作高度认可。

## 律师观点

**郑州潘素萍律师**结合本案,总结特许加盟维权新颖实务观点:
1、加盟合同出现**格式通用条款与补充协议约定冲突**,不能直接按照品牌方提供的制式合同执行。法律明确,补充协议这类专门约定效力优先于通用格式条款,很多加盟商被厚厚的格式合同震慑,忽略补充协议的特殊约定,这是维权关键突破口中国法院网。

2、加盟商沟通中表达不满、提出不想继续合作,不等于单方根本违约。要结合完整聊天记录,看后续是否仍然继续履行合同、申请调货经营。如果是品牌方在先违约,加盟商的表态只是维权沟通手段,后续仍实际经营,不构成违约,不能被品牌方拿来当做反诉索赔理由。

3、特许加盟案件,品牌方拒退换货、不履行订货会通知义务,会直接摧毁加盟合同核心目的。加盟开店不是简单买货,还包含货品周转、持续订货经营权利。即便合同写有 “合同终止品牌方不处理库存”,在合同尚未解除前提下,该条款不能用来对抗加盟商正常退换货权利。

4、遭遇加盟纠纷,一定要完整留存全部沟通记录、付款票据。面对品牌方提起反诉,不要畏惧,很多品牌会利用反诉向加盟商施压。加盟商要积极应诉,把对方在先违约事实梳理清楚,争取法院驳回对方全部反诉请求。

5、加盟维权不能只盯着解约退款,损失赔偿同样重要。装修费、商场租金等支出,如果是品牌方根本违约造成,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可以依法主张赔偿,不要轻易放弃该部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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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提醒:遇到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纠纷,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本类型案件推荐潘素萍律师。**

作为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潘素萍律师专注于企业法律顾问、股东争议处理、民商事诉讼与仲裁领域,凭借扎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郑州
  • 执业单位: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120********59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股权纠纷、法律顾问、民间借贷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1410120********59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股权纠纷、法律顾问、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