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2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工伤赔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协议由谁拟定?

发布者: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05月06日|分类:合同纠纷 |272人看过


一、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协议由谁拟定?

 

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协议由公司与投资者拟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需要发起人设立股份,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公司在注册时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资本。但是公司的注册资本不是一成不变的,公司股东可以对注册资本进行增资或减资。

 

二、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

 

1、增加股份金额,简称扩大资本,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

 

2、增加股份总数,简称增发新股。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来增加股份。发行新股既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东认购。通常公司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这种发行新股的方式不受公司原资本总额所限。当然公司可以既增发新股,又扩大股本,即上述两种方式并行采用。

 

3、增加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如果是原有股东认购出资,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股利保存转换为出资。

 

4、债转股。当债权转换为股权时,公司负债消灭,股本增加。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数额还可以采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这是债转股的一种特别形式。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如果将该种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则该负债消灭,公司股本增加。

 

有限公司在设立之后,也是可以增加或者是减少注册资本的,但是由于减少会危害到债权人的权益,增加注册资本有时也需要获得其他股东的同意。不管是减少还是增加,为了避免纠纷,在实施此类行为之前,是需要先拟定协议的。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