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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产证房屋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发布者: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05月16日|分类:合同纠纷 |289人看过


有的人因为资金不够买不起房,但这个时候发现有人在出售那种无房产证的房屋,价格也是自己可以承受的,因此就打算购买这样的房产。但因为房屋无法办理房产证,因此当事人就想通过签订转让协议的方式来保障自己权益,那此时无房产证房屋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呢?请和顶泰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无房产证房屋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房屋没有产权证,订立买卖合同并不因此一定无效,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救应当认定为有效。

 

二、房屋没有产权证买卖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首先,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违反了该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权属证书只是证明,仅仅起到证据的作用,证明那套房子是你的,不是别人的。此外,无任何别的意义。物权法是调整静态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关系,不涉及对合同效力的判断。因此,在调整物的交易流转领域还是应当适用合同法,并结合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效力作出判断。

 

其次,房地产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即意味着没有所有权,出卖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但无权处分行为在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利以后便生效,转而成为有权处分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依此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必然无效。

 

再次,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在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以后双方再履行买卖合同,这样的合同也并非一定无效。这样的合同其实是附条件合同,在所附条件“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成就以后合同才生效。在卖方没有拿到房产证时,该合同不生效,但不生效不是无效,一旦条件成就合同就生效;如果合同所附条件确定不会实现,该就成为一份无效合同了。

 

最后,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比如说:双方都知道卖方没有房产证,却签订了一份买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的合同;买方或者卖方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行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等等。

 

认定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看是否符合了《合同法》中规定的生效要件,即使是无房产证房屋转让协议,并不会因为无法办理房产证,而直接导致签订的协议无效。只要可以认定符合《合同法》中规定的要件,那自然就是可以认定该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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