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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律师咨询丨法律上如何界定抄袭

发布者: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7年12月04日|分类:知识产权 |484人看过

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

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

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

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抄袭与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

抄袭与巧合

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有的学者认为,判断抄袭与其它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下面5个方面去分析:

1、看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

2、看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

3、看作品的性质

4、看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

5、看被告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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