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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泰专业律师丨雇佣司机出交通事故雇主有没有责任

发布者: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7年11月22日|分类:交通事故 |609人看过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果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机动车驾驶员是因从事雇佣活动而控制车辆运行,则赔偿责任主体将从驾驶员转变为雇主,驾驶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责任主体将成为雇主和驾驶员两个,且承担连带责任。

雇主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驾驶员进行追偿。交警认定你方负有全部责任,则显然司机存在重大过错,因此可以要求司机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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