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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楼房面积怎么算

发布者: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7年09月04日|分类:拆迁安置 |712人看过

一、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单层建筑物(指平房、不论其高度如何)按房屋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楼房按各层房屋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二、房屋使用面积的计算:按每间房屋踢脚线以上的内墙水平面积计算。

三、阁楼的计算:阁楼是临时性建筑。 阁楼不计算建筑面积。阁楼下层净高度超过2.2米的,上层通风采光较好,能供人居住,且高度在1.7米以上的部分折半计算使用面积;阁楼下层净高度在2.2米以下的,不论上层高度如何,阁楼均不计使用面积。公房承租人自行搭建的阁楼不予计算使用面积。

双坡屋面下建有预制(或现浇)楼板的房屋,其楼板与屋面之间的空间不计算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双坡屋面下面装修平顶吊顶的房屋,其吊顶与屋面之间的空间亦不计算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

关于被拆迁房屋面积的确定标准:

一般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不一致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作为被拆迁人,如果房屋登记面积大于实际面积的,可主张按登记面积确定。

关于房屋的实际面积,可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现场测量,或者委托第三方测量。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的,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城市规划法》实施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再有,还要看你们所在省在《城市规划法》出台前对该于这方面有没有出台文件,如果有文件,还要根据该文件的规定,不能适用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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