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曦,暨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现就职于厦门市开元公证处,熟悉公证办理流程及公证合同细节,法律专业功底扎实并对有公证需求的人群有丰富的沟通交流经验。
上诉观点的争议焦点为:夫妻约定一方房产归双方共同所有或另一方单独所有,该约定属于夫妻财产约定(身份关系+财产关系)还是夫妻之间的赠与(纯粹的财产关系) ?
随后,杨曦引出在《民法典》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吴晓芳的观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中“法律约束力”理解为债权的约束力可能更符合立法本意,即夫妻财产约定仍然需要遵循物权编的一般物权变动规则。“
婚姻家庭编成为《民法典》的组成部分后,处理这类问题时首先应当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当婚姻家庭编没有规定时,根据其性质可以参照适用合同编、物权编的规定:即在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有经过公证的夫妻房产赠与约定不得撤销。”
① 存款查询函
如果不知道继承人有何财产,当事人可以先向公证处申请开具《存款查询函》,持《存款查询函》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查询被继承人名下的存款、股票、理财产品等信息。
② 调查取证
③ 简易程序
④ 延伸服务
遗嘱公证有高安全性、制作规范、较高的证明效力三大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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