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玥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安徽

沈明玥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9:00-21:59

  • 执业律所:安徽辉泰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1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895659762点击查看

离婚协议中已约定不需要承担抚养费的一方,仅在“必要时”才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

发布者:沈明玥|时间:2020年02月03日|47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离婚协议中已约定不需要承担抚养费的一方,仅在“必要时”才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

  焦某与王某在离婚时约定,王某将房产、车辆以及存款均给与焦某,两个子女均由焦某抚养,王某不需要再额外支付抚养费。协议达成后,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焦某以经济情况发生变化为由,以两个子女的名义起诉王某,要求王某支付抚养费。

  接受王某委托后,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本律师调查了焦某名下房产、车辆情况。通过调查发现,焦某前期以房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做生意。另外通过调查发现,焦某之前已起诉第三方,现有大额债权。以上证据均提交了法庭。

  经过法庭审理,法庭采纳了本律师的观点,认为焦某目前的经济情况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必要时”的情况。焦某也未举证证明其经济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本案以驳回焦某的诉讼请求结案。

  • 全站访问量

    63774

  • 昨日访问量

    38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沈明玥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