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律师随笔

夫妻债务分三种情况

2023年06月15日 | 发布者:孔娜 | 点击:130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俗话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普通民众通常认为,既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债务也理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从法律角度来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名义所负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通常


俗话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普通民众通常认为,既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债务也理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从法律角度来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名义所负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通常为以下情形:


1、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一方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一方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以一方名义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一方婚后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以一方名义所负但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等。


2、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以一方名义所负,但因夫妻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或者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以一方名义所负,但因夫妻双方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


这里的共同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3、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因为此种债务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故夫妻一方为履行前述义务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同时,对于债务来源为赌博等非法途径、或者明确为其中个人债务的,均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负债一方个人清偿。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孔娜律师 入驻9 近期帮助过:151 积分:646 好评率:100%
IP属地:山东
温馨提示: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孔娜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孔娜律师电话(15064060916)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506406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