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15年七月,因陈某敏需要资金进行周转,找到了冯某,请求冯某借200万元人民币给陈某敏一个月,并找到了何某为其借款进行了担保。冯某基于对陈某敏与何某的信任,在签订了借款合同与收据后,没有要求进一步的财产担保、抵押,即通过银行转账、现金交付等渠道借给了陈某敏200万元。
然而,陈某敏在200万元的借款到期后,非但没有归还冯某借款,还离开了居住地,不知所踪。冯某尝试联系何某,也并没有回应。就这样,冯某彻底无法找到借款人陈某敏和何某的踪影了。
冯某此时意识到只能依靠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于是找到了本律师。本律师经过分析后,判断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这种类型的案件往往有两个特点:第一,贷款人对借款人实际财务情况不了解,或是过于轻信导致被骗。作为一个普通人,贷款给他人时很难做详细调查,一般只能依靠人际间的信用程度来判断,风险极高。因此民间借贷的坏账率居高不下;第二,贷款人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对利息的要求、违约的行为规定、担保抵押等风险对冲手段的使用不规范,甚至是完全没有相关的意识,导致一旦对方欠款不还,贷款人就无法追回贷款。
本律师了解了相关情况后,认为依靠借款合同、收据以及银行的转账记录等证据,起诉后法院支持我方的可能性非常大。但问题在于胜诉后的财产执行阶段,冯某是否能取回欠款?众所周知,我国的民间借贷纠纷一向有“执行难”的特点。往往在诉讼时甚至诉讼前,对方就已经转移了自己的全部财产。即使贷款方胜诉,也是空有一纸判决书,无法实际挽回损失。
本律师与冯某分析了相关问题与策略后,一方面准备进行起诉,另一方面本律师通过多方渠道,获取了借款人陈某敏与其妻子在国内的不动产财产登记情况,在起诉前即为冯某办理了诉前财产保全,向法院申请冻结了借款人陈某敏与其妻子的相关财产。
随后的诉讼中,法院不出意料地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而由于我方已经事前冻结了借款人陈某敏与其妻子的相关财产,判决生效后,我方顺利地通过法院取回了欠款与相应利息。
本案中,最为关键的其实是对借款人的财产进行及时查清、确认、以及查封冻结。作为像冯某这样的普通民间放贷人,很多时候并不掌握相关的资源、信息、许可,从而导致老赖能从容转移资产,自己蒙受了巨大的损失。这个案件也提醒我们,签订民间借贷合同一定要提高风险意识,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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