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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作者:程杰律师时间:2022年01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7次举报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表现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为了保证市场正常秩序,国家对一些有关国计民生、人们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公共利益的物资实行限制经营买卖。只有获取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对之从事诸如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批发、销售等经营活动。否则属于非法经营。限制买卖物品是指依规定不允许在市场上自由买卖的物品,如国家不允许自由买卖的重要生产资料和紧缺的消费品、国家指定专门单位经营的物品,如烟草专卖品、外汇、金银及其制品、金银工艺品、珠宝及贵重药材,等等。限制经营物品虽然多种多样,但其必须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证件。

一些不法分子没有经营国家限制买卖物品的资格经营许可证件或者批准文件,便从他人处购买甚或伪造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企图逃避检查、制裁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证件中进出口许可证,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及其授权机构签发,进出口原产地证明是用来证明进出口货物、技术原产地属于某国或某地区的有效凭证。其为进口国和地区视原产地不同征收差别关税和实施其他进口区别待遇的一种证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一般是指对限制买卖物品的经营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如烟草专卖许可证是烟草专卖局颁发给企业单位和个人准许其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证书,它包括烟草专卖生产许可证、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非法从事传销活动、彩票交易倒卖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的废弃物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倒卖外汇、执照以及有伤风化的物品等。

非法经营罪属情节犯,非法经营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又是本罪的加重情节。一般以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巨大作为“情节严重”的基本情节以违法所得数额特别巨大作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基本情节。同时结合其他情节加以考虑其他情节主要是指:多次实施非法经营行为、经行政处罚仍不悔改的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安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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