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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之夜,男方与女方争吵导致感情破裂,男方要求返还彩礼

发布者:齐冬梅律师|时间:2016年07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726人看过

原告与被告于2014年8月1日登记结婚,被告家给彩礼6.6万元,于2015年2月份举行婚礼,婚礼当晚,因被告的种种怪异行为让女方无法承受,譬如往女方身上喷洒消毒水,不让女方做凳子等导致双方争吵一个晚上,第二天女方搬回娘家居住至今,后女方家举行回门宴男方及男方家属都未到场,女方也多次与男方沟通是否还能生活在一起,但都被男方以各种理由拒绝,并要求彩礼全部返还才同意与女方离婚,婚姻关系一直持续了近两年之久,最终协商未果,女方无奈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最终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但并未认定双方构成共同生活,但女方观点法院也居于考虑故要求女方酌情返还男方彩礼1.5万元。

律师点评:在该婚姻中,男方存在过错导致感情破裂,且结婚到现在将近两年的时间在亲友面前男女双方就是夫妻关系,虽然举行结婚典礼后一直处于分居状态,但领证到结婚仪式期间男女方经常在一起生活,属于共同生活范畴,彩礼不予返还,另从诉讼策略上我们增加了诉讼请求,要求分割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虽然法官还是未认定共同生活,但因男方收入较高,且女方为筹办婚礼花销较大方面都给予了考虑,最终判决女方酌情返还男方彩礼1.5万元。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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