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春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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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福建湄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刑事辩护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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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公共区域的广告、车位收入属于谁?

发布者:方春苹律师|时间:2021年01月08日|分类:广告宣传 |819人看过


小区内公共区域的广告、车位收入属于谁?

答:小区内占用公共道路的车位对外开放收费、小区公共电梯内贴广告的收入,属于谁?元旦生效的《民法典》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费用之后,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物业应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我是方律师,关注我,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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