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惠燕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而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

发布者:汤惠燕律师|时间:2018年12月07日|分类:人身损害 |35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张某某诉广东省某高速公路管理中心高度危险责任纠纷,本律师代理广东省某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案件事实为:受害人未经许可擅自进入高速公路发生意外事故,当场死亡,由于肇事车辆逃逸,故受害人家属要求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依法赔偿。在无法完全豁免当事人责任的情况下,本律师经过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及周密的诉讼准备、出色的庭审表现,通过提交我方当事人已经采取合理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证据并指出受害人违法行为的过错,最终将赔偿金额由166851元降为43893.96元,案件审理结果得到委托人的高度认可,本律师也得到委托人及各级领导的高度赞赏及肯定。

律师点评:在无法完全豁免当事人责任的情况下,律师应尽力搜集证据以降低当事人责任。

律师建议:行人不应违法进行高速公路,否则发生交通事故要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