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玉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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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受伤,如何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发布者:林玉兰律师|时间:2018年12月17日|分类:劳动纠纷 |557人看过

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农民工选择进城务工,而很大一部分的农民工在城里就业的方向就是工地小工。工地做工是个危险系数很高的工作,自从本人开通电话咨询以来,经常会接听到很多农民工的电话,大多是讲述在工地工作的时候,被某某物件砸到或者是工作的时候不小心摔下。这些致电的农民工大多关心的是自己能得到多少赔偿、或者是想了解具体的赔偿项目,殊不知,他们真正应当首先关系的是如何才能拿到赔偿,也就是本文主要讲述的如何及时维护自身的权益。在解决了这个如何及时拿到赔偿的问题后,我将在下一文章具体阐述农民工受伤后涉及的具体赔偿项目,也就是广大受伤农民工朋友关心的受伤后能够获赔多少的问题。我先通过自己亲办的一个案例展开本文的观点。

案情简介:

中建某局某公司某分公司承建某地某区某号楼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被告张某施工。张某叫被告罗某为其做工,原告赵某经罗某介绍与其一起为张某做工,二人工作由张某安排并监管,工资由张某发放。年某月某日,原告在做工过程中,因该施工场地没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被楼上施工所用钢管坠落砸伤。原告被送到当地某医院检查并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左肩胛骨骨折;左锁骨近端及远端骨折;左踝关节骨折;左侧多处肋骨骨折并血胸;胸腰椎多处骨挫裂伤等。原告出院时,医嘱要求加强营养。原告出院后经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伤残七级;后续医疗费8500-9500元;误工期90-180天;护理期45-60天;营养期60-90天

办案历程:

本案原告在咨询我之前曾经委托过一名律师,但是该名律师一直主张调解,却久调未果。在时隔一年后,原告通过网络咨询找到我。当时第一次和原告面谈的时候,其实是不太看好这个案件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原告受伤当时没有报警,对于“其在做工的时候受伤”一事实没有证据证明,且现在距离受伤时间太久,证据收集存在困难;二是原告不清楚工地承包人(俗称包工头)的身份信息,且包工头不配合原告诉讼,因此被告信息没有办法明确;三是原告已经委托一个律师,如果我要介入本案,那么当事人需要和之前的律师解除合同。我把这些问题如实告诉原告,并且把本案存在的风险也都一一告知,原告仍旧希望我来承办此案。

接受委托后,首先就是要收集当事人在工地受伤的证据,于是我多次陪同当事人前往工地,与工地负责人通话、走访当事人受伤时的在场证人等等,最终把证据落实;其此就是多次与包工头电话联系,起初包工头是排斥我的介入,拒绝接听电话,但是我多次以短信的形式告知包工头该案与他的利害关系,最后包工头也积极配合。

在证据齐全、被告明确的条件下,本案顺利开庭,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张某、中建某局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分公司连带赔偿原告赵某近290000元,被告中建某局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当事人顺利拿到了赔偿款。本案从接受委托开始,至本案原告拿到赔偿款,历时6个月,可以说是替当事人争取了最大化利益。

律师提醒

通过一系列类似案件的办理,我发现现实中存在很多工人均是通过工地承包人(俗称包工头)雇佣到工地工作,工人在受伤后无法获得合理赔偿,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工地工人属于弱势群体,维权意识不强,一般都是与公司以不合理的赔偿金额私下调解;第二,发生工伤事故后,没有及时报警,证据不全;第三,不清楚工地包工头的具体信息,也即被告信息不明确等。律师在此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在平时工作的过程中,切记要主义收集包工头的身份信息;在工地受伤后,及时报警,固定证据,假如没有及时报警,请及时委托律师处理,在律师的帮助下,及时收集证据;受伤后,及时就诊治疗,对于构成伤残的情况,最好咨询律师赔偿金额,不要轻易以不合理的赔偿金额私下调解,否则,最终损害的是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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