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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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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约定婚前房产共有,未过户,能反悔吗?最高院告诉你答案

发布者:尚军港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476人看过

请注意下面两条要点

1、双方在结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赠与另一方,但未办理公证,亦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

2、双方在结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约定由双方共有,但未办理公证,亦未办理房产加名登记手续的,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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