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使用证据,主要是指将注册商标用于包装或服务上、宣传上、文书上三个方面的证据。只要本着“商标出现过的地方”就是使用证据的理念,就能将商标使用证据收集的又快又好又准。
需要说明的是,绝大多数商标持有人对提前收集商标使用证据并不上心,只有在商标出问题的时候,才会着急的四处收集,比如商标被无效了,被撤三了,或者提出异议时需要证据自己是商标在先使用者等等。
建议不论大小企业,都对商标做一个档案进行管理,一点一点的收集使用证据,这样在需要的时候,就是快速举证。
吕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