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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离婚,房子如何分割的判决规则(2016最新)

发布者:汪宇律师|时间:2016年02月14日|分类:房产纠纷 |656人看过

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同时结合司法实践及最高法院资深法官的观点意见对离婚案件中房屋产权认定及分割的裁判规则总结如下:

婚前买房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并还清全部贷款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以还清全部贷款但结婚后方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仍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支付了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双方平均分割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一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即加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5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如能证明出资情况则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出资情况且一方否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则只能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6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况认定系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7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则按出资情况按份共有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父母出资
1如果一方父母婚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下结婚后在离婚时该房屋所有权归谁
归出资人子女这完完全全是婚前个人财产啊

2如果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配偶或双方名下离婚时该房屋所有权归谁呢
此时为夫妻共同财产就是你把房产作为标的赠与了对方


3婚前一方或双方父母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或个人名下离婚时该房屋所有权归谁
父母的出资额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不影响房屋的产权归属

婚后买房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
1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此为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并非投资经营行为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转化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4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二、父母出资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字该房屋所有权一定是出资人子女的吗
答案不一定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大家可能问这法条不就是对上述问题的解答嘛值得注意的是父母婚后为子女出资买房的规定是指父母支付全款给子女购买房屋且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的名下此时房屋所有权为出资人的子女所以父母给子女出资买房要想使房屋所有权归子女所有一定要符合下面两个条件:1父母全额出资;2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2那么第二个问题来了如果一方父母是全额出资但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配偶或双方名下该房屋所有权归谁
:为夫妻共同财产.

3我们都知道如今房价节节高攀可能父母倾尽所有积蓄也未能支付全部房款若父母只是支付一部分房款其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么该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呢
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父母只是支付了部分房款所以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但父母对其的部分出资可以决定赠与何方

4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购房且为全额出资此时房屋所有权归谁呢
如果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如果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按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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