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敏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保险理赔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生产销售劣药罪判几年

发布者:杨志敏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医疗纠纷 |1660人看过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上述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