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献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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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主任律师执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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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好客成贪污

作者:曾献猛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12次举报

      某机关单位领导,因为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或者兄弟单位过来考察交流,好客的性格,让他经常把领导一行,或者兄弟单位一行人留下来宴请。推杯换盏,酒过多巡之后发现,这样的招待费用往往超过财经制度规定的招待标准。自己掏腰包吧,一次两次倒也没什么,但好客一旦成了习惯,这样的情况就不可能偶尔出现,而是经常出现,领导也承受不起。有人说,由公家买单吧。但是,超规格标准的招待,财务那边过不去,报不了帐怎么办?


      于是,领导想出一个办法来,就是开一些办公用品茶叶等发票来报账。按每个月三千块钱计算,几年下来也有近十万元的支出用于这方面。巡视组巡视后,发现这个机关单位的茶叶用得特别厉害,办公用品也是超常规损耗。找到财务人员一谈话,发现原来那些用于报账的发票都是虚开的,单位并没有购买那些茶叶和办公用品,而且发票报销的款项都到了该单位领导的口袋里。


      该领导涉嫌以虚开茶叶发票等方式,套取公款,而且数额已经超过立案追诉标准,构成贪污罪。于是乎,领导被监委带走,并最终以贪污罪被判刑。


      原本出于好客心里,也是为了公事,只不过因为超规格标准招待而报不了账,所以才采用虚开发票来冲抵招待费。把原本属于违反财经制度的违纪行为演变为贪污犯罪的行为。


      据说,巡视组巡视发现问题之后,领导曾经找到律师咨询,律师并未告诉他该怎么做。也许领导认为这样的咨询,不需要付费。也许律师因为领导自己都不想付费咨询,所以只是泛泛解答。其实,没有付费的咨询,律师怎么可能花心思去了解案情,又怎么会用心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呢?
我想,假如领导找到的是我,我会把它当成一起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案件来做,主动还原事实真相,有可能这个案件就不是贪污罪,而只是违反财经制度的违纪行为。


      违纪与犯罪之间,往往只有一步之遥。而这一步恰恰是行为人舍不得为自己的行为付费。首先,自己宴请领导或者朋友,那就自己掏腰包吧。让单位买单,至少已经违反财经制度了。其次,出事之后,还不懂得付费咨询律师,免费的咨询又怎么能解决问题呢?

曾献猛律师,曾任漳州市龙文区第四届政协委员漳州市青年创业协会导师,2008年个人发起成立漳州第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从业十...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漳州
  • 执业单位:福建悦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50620********5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犯罪、经济犯罪、法律顾问、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