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献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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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福建悦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犯罪经济犯罪法律顾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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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诚可贵,律师费更贵

发布者:曾献猛律师|时间:2021年01月09日|分类:法律顾问 |581人看过

      看了律新社一份2014年到2016年的刑事案件律师代理情况的大数据,吓我一跳:全国刑事案件委托律师代理的,不过是11%左右,有89%左右的案件没有聘请律师。虽然大数据体现,律师辩护意见被全部采纳或部分采纳的大约74%,我相信这几年绝大多数是部分被采纳,还有26%左右被全部不采纳。
      我关注的是没有聘请律师这部分案件,不聘请律师的原因是什么。个人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当事人家属认为关系优于法律。
      相信只要做过刑事案件的律师,大多会被当事人问:你经办人有没有关系,你能不能帮忙把人取保候审,或者判缓刑?毕竟大多数当事人也知道无罪的可能性太小,所以他们的要求几乎就是取保或者缓刑。而鉴于老百姓多数认为关系优于法律的选择,所以许多案件表面上看没有委托律师辩护,但家属会通过各种方式花钱,他们信奉关系作用大于法律,关系优于法律。律师是最后选择。这部分涉案人员家属的大多数花得起律师费,也愿意花,但他们往往把钱花到关系上。甚至因为案发时在关系上花的钱太多,导致请律师时,已经弹尽粮绝。
      第二,当事人家属虽然有钱,但他们不想为涉案人员付出律师费。
      今年以来,我至少遇见了六个当事人。有某个当事人请律师目的竟然是要求律师会见时,让当事人授权其出售物业,还美名其曰家里没钱,所以只能甩卖物业来救他。有两个当事人说,你平时对父母兄弟那么好,这律师费就让父母兄弟姐妹来支付。所以我对曾经接过两个案件很有感触,都是已经离婚的女人,为前夫支付律师费,第一个当事人甚至是为了别的女人打死别人。当然,这两个为潜伏支付律师费的女人,一个是六零后,一个是五零后,她们都是原配。而今年遇见的这五个当事人,一个是六零后,但是二婚的,另外四个是八零后。在后面这五名当事人家属心里,花钱让配偶早日出来,还不如让他们在里面多呆一段时间。也许,这种情形跟现代婚姻关系有关。
有人说,付不起律师费的当事人,也是原因。但我真的不认可这个原因。记得2010年期间,有个被吴屿渔船雇佣的贵州人,被晒得像非洲人。他儿子虽然年纪不小了,却好吃懒做,因盗窃被抓。过来委托我,我看他可怜,收了一万块钱,他说身上只有三千块钱先给我,他回去向老板借了工资过来交律师费。过了一个礼拜,这个当事人不仅带来了余下的律师费,还给我带来了他出海捕捞留下来的几条鱼。
      当事人不请律师,有各自不同的原因。但我相信,更多的时候是,涉案当事人的重要性在家属心目中,无论是重量还是分量,都无法律师费相比。
      以上观点,纯属本人在动车上胡扯消遣,跟这幅错别字一样不足为道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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