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吴亦凡涉嫌强奸罪,都是酒惹的祸
都美竹在曝光吴亦凡诱奸骗奸女孩子时,我发现有个细节,就是吴亦凡和他的助理将女孩子灌醉,然后将喝醉酒女孩子带到房间发生性关系。
在警方通报刘某某骗吴亦凡和都美竹的案件中,有个细节,就是都美竹与吴亦凡发生性关系之前有喝酒。
我曾经办过好十几个强奸罪的案件,大多是发生在酒后。酒是色媒人,酒不仅加大了男人的色胆,还降低了女人的防御能力。但假如女方在与男方发生性关系时是清醒状态之下,酒不过是色媒人和催化剂。
二、吴亦凡构成强奸罪的条件
但如果女方与男方发生性关系时,精神状态是模糊的,则男方显然是违背女方的性意愿,涉嫌强奸。
再结合都美竹所爆的料,吴亦凡诱奸、骗奸未成年女孩子,量刑时从重。如果都美竹爆料属实,吴亦凡诱奸骗奸三人以上,也属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致死刑。按照都美竹爆料的事实,吴亦凡涉嫌强奸妇女的人数超过三名,而且有未成年,所以他的刑期很有可能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
三、吴亦凡该如何辩护。
1.是否发生性关系,是构成强奸罪的根本。由于时间过去好久,精液精斑安全套等早已灭失。认定吴亦凡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证据,只能是吴亦凡的口供和被害人的陈述,还有进入房间可能还存在的监控录像,以及帮助吴亦凡挑选女孩子的助理的陈述。
2.如果已经确认发生性关系,则是否违背女方的性意愿,核心证据就是女方是否在清醒状态下进行。而认定女方是否喝醉酒,就是确认违背女方性意愿的关键证据。如何证明女孩子醉酒呢?监控录像是最能体现女孩子进房间时是否清醒状态的最客观的依据,而在唱歌喝酒的证人证词也是证明女孩子是否喝醉酒的直接证据。
3.若有证据证明女孩子醉酒,而且在醉酒之后与吴亦凡发生性关系,则吴亦凡只能从情节来辩护,通过赔偿取得女孩子的谅解,坦诚认罪。
四、助理可能构成强奸罪的帮助犯
根据都美竹爆料事实,吴亦凡的助理帮忙物色女孩子,并且帮忙劝酒,对于吴亦凡利用女孩子酒醉之后和女孩子发生性关系是明知的,却帮助吴亦凡将女孩子灌醉,甚至可能涉嫌帮女孩子送入房间。这些助理在吴亦凡强奸案中,显然起到帮助的作用,所以他们也逃脱不了强奸罪帮助犯的责任。
吴亦凡涉嫌强奸罪,给喜欢酒后与女孩子发生性关系的男人敲响一个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