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海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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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专职律师执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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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xx医院急性胆管炎外科急诊留观住院死亡医疗纠纷案,推翻鉴定意见判决认定医院应承担80%赔偿责任

发布者:丁海江律师 时间:2024年05月20日 22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特别声明:案例为本北京医疗律师亲办案件,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医疗案例经过:

? ? ? 8月29日14点20分左右,张某某因无明显诱因持续上腹痛、发热2小时伴腰痛,体温38.7度,由家属陪同至电力医院急诊外科就诊。腹部查体剑突及右上腹压痛,Murphy氏征阴性,轻度肌紧张,以“腹痛待查”,进行腹部B超、腹部CT、血常规等检查。CT回报:十二指肠段管壁增厚、可疑病变,胆囊结石,肝囊肿;血常规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比率升高。随后医方诊断患者为:腹痛待查、急性胆管炎。随即直接开具药物,让留院静脉点滴。8月30日2时许,家属发现患者腹部较前明显鼓起肿大,3点30分,原告发现患者双腿不能活动,呼叫可睁眼应答,但答应后立即闭上双眼,面部浮肿。3点45分,患者由观察室推入急诊抢救室救治,当时测血压168/107mmHg,心率112次每分,血氧饱和度84%,大声呼叫偶尔睁眼,舌头僵硬,已不能说话。医方给予患者硝普钠50毫克持续泵入及速尿10毫克等治疗。5点50分,告知原告,患者目前处于休克状态,需行气管插管接呼吸机辅助呼吸,原告表示只要对患者有利的措施,均同意采用。6点50分,患者被转入ICU重症监护室。19点20分,ICU电话通知家属,患者已心跳停止,正在抢救,20点10分宣告患者死亡。死亡诊断:感染性休克,急性化脓性胆管炎,胆囊结石,急性肝功能衰竭,急性肾功能衰竭,急性呼吸衰竭,急性心功能衰竭,甲状腺功能低下,脑梗塞。患者去世后,原告发现患者周身渗血,插管处、针孔处、鼻孔等处血流不止,腹部鼓起显著,腰围较前增大一尺多。医院告知是感染所致的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暨DIC,全身都在出血。双方产生争议,专业医疗律师代理患方,庭审和鉴定中,认为并指出:急诊外科,首诊医生考虑患者为急性胆管炎,是外科急腹症,但其违反上级医师指示,没有向患方进行告知,及时建议患方转院。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侵害了患方知情选择权,延误了诊治,丧失了最佳治疗时机。急诊考虑患者存在胆系感染,含肝胆方面的血生化急查是应当优先检查及时检查的项目。(见:中华医学会《临床诊疗指南急诊医学分册》第七章消化系统急危重病之第四节胆道感染章节第219页,ALT、AST多可升高,是常规检验项目,人卫《外科学》第四十三章 胆道疾病 第页,急性胆管炎时,实验室肝功能酶学检查异常。)患者为胆系感染患者,监测肝胆方面的生化指标是判断病情和及时采取治疗的重要依据。然而,自29日14点20分患者就诊直到30日下午16点02分近26个小时里,医院临床没有拿到一张含肝胆方面指标的血生化的化验报告单。ICU是重症监护病房,但是患者30日早晨6点30分转入,ICU却是在下午14点才为化验肝胆方面的生化进行抽血,16点02分出的结果。此时距患者心跳停止仅剩3个小时。医院没有履行应尽的诊疗义务,严重延误检查诊治,过错明显等过错。保守治疗仅仅是作为术前准备,在保守治疗无效或病情恶化或并发急性化脓性胆管炎等病情未改时,应在边抗休克的同时立即行紧急胆道引流治疗。急性胆系感染伴有胆囊结石,为避免病情进展到急性重症胆管炎等情况出现而危及生命,治疗原则就是立即解除胆道梗阻并引流,胆管内压降低后,病情改善,为下一步治疗争取时间。而患者却在观察室常规输液十余小时,错过宝贵的治疗时机,延误了及时治疗。上述医疗过错行为,使患者多次错过了关键的抢救时机,严重延误疾病的诊治,其医疗过错行为与张某某最终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医方认为:患者高龄,医院对患者的整个诊治过程符合诊疗常规,没有过错,余(略)。

法院审理过程:

? ? ? 审理中,双方举证质证,本北京医疗事故律师网的医疗律师在庭上,依据病历及录音等证据,据理力争,促使法院认定了:首诊医生没有根据上级医师的分析指示,告知患方建议转院诊治,病历体现不出医方进行了告知。为赢得胜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基于此,医方提交司法鉴定申请,北京医疗律师参加鉴定会,全面分析阐释了患方的观点。后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北京医疗律师根据自己多年的从医经验、诊疗规则、医院运作流程等指出各方面的问题,丁律师代表患方不认可,并针对性的提出理由和依据,历经鉴定、补充鉴定、出庭质询等多个环节。最终法院支持了本网医疗律师丁律师的意见,否定了鉴定意见认为是同等责任,直接认定电力医院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此是北京地区同类医疗纠纷案例判决给付精损的最高赔偿数额。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家属原告等三人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判决已生效并执行完毕。

丁海江,医疗法律事务部主任律师。能够当场看懂分析病历,才是真正懂医的北京医疗纠纷律师。九年医院临床医生经历,十六年医疗纠...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东城区
  • 执业单位:北京砾洲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45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