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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70年产权到底是什么意思?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发布者:朱花宁律师|时间:2015年12月26日|分类:拆迁安置 |411人看过

       我们一般说的40年、50年、70年指的是土地的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房屋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根据《物权法》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

       按照《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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