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花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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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合同纠纷金融证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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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会得到补偿吗

发布者:朱花宁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817人看过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

具体的经济补偿方式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照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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