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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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主任律师执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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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东击西,不告强奸告公安

发布者:杨统河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1419人看过 举报

案件描述

有一村支书强奸一女孩,女孩家长多次向公安控告,均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此事在村里传的纷纷扬扬,女孩家人觉得被人欺负无处找公平,无柰经人介绍来找本律师。刑事案件侦查本是公安的职责,律师又能奈何?但既然来了,出于同情,还是认真地听他谈情况。

叙述过程中,一个细节引起了我的注意。他说:“咱到县公安局告状,回去人还没到家,人家对方就知道了,咱到家老支书在咱家等着哩,说你又告状去了,我说没有啊,他说你没有?人家县公安局都打电话告诉我了!你说咱还能逃出人家的手心吗?”

停!老支书在你家说这话时谁在场?本律师问。他说:有谁谁谁,还有谁谁谁……好,突破口找到了!本律师说:不要告你女儿被强奸了,告警察渎职!——他能不能破案是能力问题,而他向被控告人通风报信则是严重的违法甚至是犯罪问题了!——《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为控告人保密啊!

于是,本律师只用了半页纸,为当事人写了一份控告材料——控告警察渎职在当事人控告强奸一案中泄密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你拿着去找他领导吧。我说。

写材料那天是周五,到了下周二,当事人来电话,说我拿那材料找了局长,今天公安又来侦查了——但还是那个警察啊!我说没关系,应当是领导给他个机会,那个警察自保要紧啊!周三又来电话,说支书被公安带走了;周四晚上又来电话,说局长给他打了个电话,说已经移送检察院,征求我们对其工作的意见。后不久,强奸犯得到应有的惩处,至于处理警察事,不了了之。

那年年底,当事人给我送来一条猪腿——这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刚考了律师资格,还没有正式执业呢,也算小试牛刀吧。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有一村支书强奸一女孩,女孩家长多次向公安控告,均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此事在村里传的纷纷扬扬,女孩家人觉得被人欺负无处找公平,无柰经人介绍来找本律师。刑事案件侦查本是公安的职责,律师又能奈何?但既然来了,出于同情,还是认真地听他谈情况。

叙述过程中,一个细节引起了我的注意。他说:“咱到县公安局告状,回去人还没到家,人家对方就知道了,咱到家老支书在咱家等着哩,说你又告状去了,我说没有啊,他说你没有?人家县公安局都打电话告诉我了!你说咱还能逃出人家的手心吗?”

停!老支书在你家说这话时谁在场?本律师问。他说:有谁谁谁,还有谁谁谁……好,突破口找到了!本律师说:不要告你女儿被强奸了,告警察渎职!——他能不能破案是能力问题,而他向被控告人通风报信则是严重的违法甚至是犯罪问题了!——《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为控告人保密啊!

于是,本律师只用了半页纸,为当事人写了一份控告材料——控告警察渎职在当事人控告强奸一案中泄密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你拿着去找他领导吧。我说。

写材料那天是周五,到了下周二,当事人来电话,说我拿那材料找了局长,今天公安又来侦查了——但还是那个警察啊!我说没关系,应当是领导给他个机会,那个警察自保要紧啊!周三又来电话,说支书被公安带走了;周四晚上又来电话,说局长给他打了个电话,说已经移送检察院,征求我们对其工作的意见。后不久,强奸犯得到应有的惩处,至于处理警察事,不了了之。

那年年底,当事人给我送来一条猪腿——这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刚考了律师资格,还没有正式执业呢,也算小试牛刀吧。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22年杨律师经历: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2012年,被聘为山东政法学院...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20011098536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法、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