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大理州杨某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就医,院方在为杨某手术时,对杨某的子宫造成了严重伤害,杨某将面临终生不育的后果。在诉讼进行中,本律师代理杨某申请法医学鉴定,但院方不能提供杨某的病历和相关的治疗记录。院方拒绝协商赔偿。后经本律师代理,杨某的权利得到法律的保护,法院判决院方赔偿。审理单位为五华区人民医院。《春城晚报》、《云南法制报》等予以报道。中央台《今日说法》也向本律师了解情况。由于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材料暂不公开。
2006年,大理州杨某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就医,院方在为杨某手术时,对杨某的子宫造成了严重伤害,杨某将面临终生不育的后果。在诉讼进行中,本律师代理杨某申请法医学鉴定,但院方不能提供杨某的病历和相关的治疗记录。院方拒绝协商赔偿。后经本律师代理,杨某的权利得到法律的保护,法院判决院方赔偿。审理单位为五华区人民医院。《春城晚报》、《云南法制报》等予以报道。中央台《今日说法》也向本律师了解情况。由于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材料暂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