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自己 “关系帝”,门路广,帮人办事消灾,关键时刻却没能帮自己逃脱法律的制裁……近日,郭某因诈骗罪被德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郭某,男,48岁,无业,自诩神通广大。既能办理驾驶证,购买二手车,又能帮人办证件,上大学,认识的人都称其“关系帝”。这位“关系帝”到底是使用什么样的通天本领为大家“排忧解难”的呢?小编这就带您去见识下!
能办证
2012年,郭某经常去朱某店里修理摩托车,闲聊之时,郭某谎称自己在交警队上班,能办驾驶证,朱某就和有业务来往的陈某、廉某、李某按照郭某开出的价格分三次交付了钱款共计22300元,截止案发之日,他们均未拿到驾驶证。
能买车
2013年10月,郭某谎称以能够帮助家住德城区李某购买德州市政府部门淘汰的二手车为由,骗取李某34500元。
能上学
2014年3月至2015年7月,郭某以帮程某办理会计证、帮程某女儿上大学为由,骗取程某共计268600元,案发前郭某已退还给程某23300元。
很多金
2014年6月至2016年10月,自称在市公安局挂职,拥有炼油厂,有两家加油站,现在有房子数套、还有宝马、路虎轿车等财产,博得了周某的好感,并确立恋人关系。相处两个月后,郭某以其姐姐心脏不好需要出国治疗,帮朋友担保贷款、投资某快捷连锁酒店等为由,骗取周某42000元 。
人脉广
2015年12月至2016年10月,被告人郭某经常去周某静经营的药店里买药,时间长了,二人便也认识了。平日里郭某经常向周某静吹嘘自己人脉很广,有什么困难尽管找自己帮忙。周某静觉得郭某很是有本事,便将郭某当成可以替自己办事的“贵人” 。相处半年后,郭某以投资某酒店、带周某静家人外出旅游,帮助其调动工作为由,骗取周某静348530元。
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据小编粗略估算,郭某前后共骗取被害人近70万元……
郭某的诈骗行为将会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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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德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欺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惩处。为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遂判决:
1、 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 责令被告人郭某退赔受害人所受的经济损失。
温馨提示
对于这些发生在身边的诈骗行为,德城区法院的法官表示,有些人喜欢拖关系、走后门办事,这给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提醒市民依法依规办事,如果发生钱财交付,应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及时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