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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诉讼,2次遭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这4个条件的股民或可赔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1年06月21日|分类:海关商检 |778人看过

*ST东洋索赔最新消息,东方海洋索赔最新进展

近日,002086*ST东洋发布《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称,截至目前,有关问题回复尚需公司和中介机构进一步确认并出具意见,无法按期完成《问询函》的全部回复工作。

2021年5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250号),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根据公告信息显示,东方海洋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证监会处罚。自*ST东洋公告遭证监会立案调查起,就不断有股民加入谢保平律师团队索赔登记。在中国证监会下发正式处罚决定书后,便正式启动了投资者索赔诉讼。目前,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多批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部分投资者索赔案件已接到了法官的电话,核对前期代理案件的当事人具体信息,准备并案处理,接下来就静待开庭通知了。

*ST东洋索赔依据,002086索赔背景

东方海洋成立于2001年,是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于2006年11月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海水水产品苗种繁育、养殖、食品加工及保税仓储业务。

东方海洋股票因存在被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19年2月18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东方海洋”变更为“ST东海洋”,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208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2019年5月5日,东方海洋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19]27号)。

2019年9月19日,东方海洋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9】12号)。

2019年9月27日,东方海洋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2019】9号)。经证监会查明:东方海洋除在2018年度报告中披露向东方海洋集团转出资金113,931.43万元,东方海洋集团转回公司资金32,330万元外,其他事项均未在公司2016年度报告、2017半年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半年度报告、2018年度报告中披露,且公司未对上述2017年、2018年关联交易事项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证监会决定:责令东方海洋改正,对东方海洋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万元,同时对三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至90万不等的罚款。

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自2020年7月1日复牌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因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股票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东洋”,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2086,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因公司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91,173,579.23元、-1,029,473,772.84元及-299,580,381.38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且因公司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触及了原规 则暂停上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东洋”。

2020年7月29日,002086*ST东洋再次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20]13号),同时,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对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的《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20]20号)。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如何向东方海洋索赔?*ST东洋怎么索赔?

股保平网谢保平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1010729362)表示:002086*ST东洋前后两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两次都涉及到背后的大股东东方海洋集团,一再违规,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第一次的违法行为已收到证监会的正式处罚,这次立案调查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同时,这也给受损投资者带来两次维权索赔机会。

对于因002086*ST东洋第一次违法行为受损的投资者,现在可以依法提起索赔;对于第2次被立案调查的需要等证监会正式处罚下达后,可以发起正式的维权索赔程序,目前可以先进行索赔预登记。法院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受损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及时联系南京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ST东洋最新索赔条件,谢保平律师认为存在4种可能的情况

(1)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1月14日间买入002086*ST东洋,且在2019年1月15日(含当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最终以法院认定结果为准)

(2)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5月6日间买入002086*ST东洋,且在2019年5月7日(含当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最终以法院认定结果为准)

(3)2020年7月30日前买入002086*ST东洋,且在2020年7月31日(含当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可办理索赔预登记。

ST东海洋(002086)揭露日的确定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股保平网”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谢保平律师团队服务优势

1、赔偿款直接由上市公司支付至投资者账户——律师不代收赔偿款,投资者的银行卡确实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律师费,完全放心;

2、谢保平律师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金融证券部主任;

3、专业团队服务——谢保平律师团队是由律师、律师助理、损失核算员、金融证券专业顾问等9位成员组成的专业金融证券维权律师团队;

4、金额精确——我们在用和法院一样的软件为您核算损失;

参加*ST东洋索赔第一步的所需资料:

1、资金对账单

前往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

谢律师提醒打印范围是:第一次建仓~清仓(未清仓的话打印到当天);

未清仓的朋友要打印出目前的股票库存的情况;

每页都要盖章(页数多的可盖骑缝章);

对账单上要有姓名、身份证号码、对账期间、证券账号这四项信息(无法打印出的话手写后盖章也可以);

可以的话只打印该股票的对账单;

交易频繁的朋友最好另外提供Excel表格。

2、开户确认单

前往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

需证券营业部盖章;

无法打印的话,可用账户信息表代替,或用股东卡内页复印件代替。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您的常用联系方式;

5、您本人的常用银行卡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具体到支行营业部),

著作权归谢保平律师团队所有,抄袭必究

文章来源:股保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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