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对中创环保(原三维丝)证券虚假陈述案实施普通代表人诉讼,同时厦门中院确定了两个索赔条件:
1、凡在2016年2月29日至2017年4月5日期间买入并在2017年4月6日(含)及以后依然持有或卖出中创环保(原三维丝)股票的投资者;
2、凡在2017年4月29日至2017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并在2017年12月23日(含)及以后依然持有或卖出中创环保(原三维丝)股票的投资者。
符合上述一个或两个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均可通过“股保平网”了解参与索赔。
厦门中院确定中创环保证券虚假陈述案有两个索赔区间,除了一般上利好股民索赔的意义外,对于其他同类案件也具有极其深远的借鉴意义。
不少投资者咨询谢保平律师,为什么中创环保索赔会有两个?的确,一般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只有一个揭露日,一个索赔区间,而厦门中院之所以认定中创环保索赔/三维丝索赔案具有两个索赔区间,谢保平律师认为,是由于中创环保(原三维丝)存在多个违法行为,虽然其在立案调查前对违规信息已有披露,但是只是部分披露,未披露完全,因此股民因没有披露的信息而遭受损失的仍然可以参与索赔。
具体而言,2017年4月5日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向三维丝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该决定书中对三维丝在2017年4月5日前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披露,此为第一个索赔区间的由来。然而三维丝的违规行为不只有这些,其2016年年报还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报于2017年4月29日公布,证监会于2017年12月22日对三维丝进行立案调查,因此该案第二个信披违规行为的实施日是2017年4月29日,揭露日是2017年12月22日。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中创环保股票索赔案有两个条件是对证券法的深入解读,从保护股民权益的角度来说有重大意义。
关于上市公司因信披违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索赔区间,在(2019)最高法民终1941号判决书中已经予以体现,而且还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
目前正在索赔进行中的应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索赔区间的案件还有很多,比如康得新、东方海洋、广东榕泰、康美药业、中潜股份等,以后有新的进展再与股民朋友分享。
文章来源:股保平网。符合索赔条件的朋友可以通过股保平网了解参与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