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寓股份(300117)证券虚假陈述案索赔诉讼时效仅剩最后的1个多月,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显示,嘉寓股份(300117)对于投资者的索赔诉讼,积极应诉,赔偿中小投资者损失。此前已有大量投资者通过和解拿到了赔偿。
嘉寓股份(300117)在2017年公告称收到了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嘉寓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嘉寓股份在向证监会报送的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中资金往来部分存在虚假记载和关联交易重大遗漏。2、嘉寓股份跨期结转成本调节利润。3、账外支付员工薪酬。证监会由此决定对嘉寓股份等顶格行政处罚,嘉寓股份顶格罚款60万元,田家玉顶格罚款30万元,其他时任全部高管也都被证监会采取数额不等的罚款,并对前董事长及财务总监采取市场禁入。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维权团队提醒投资者:自2017年5月2日嘉寓股份公告受证监会处罚开始,陆续有多批受损投资者向法院提出诉讼索赔。不少受损股民已通过和解方式获赔偿,但索赔诉讼时效仅剩最后1个多月,目前嘉寓股份(300117)股票索赔进入倒计时,受损股民还有最后的“上车”机会,一旦坐上索赔“末班车”,便可等待法院开庭和执行等程序即可,不再受诉讼时效限制。如果受损投资者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诉讼索赔,将错失维权机会。
索赔条件
2010年8月20日至2015年6月11日间买入嘉寓股份,且在2015年6月12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证券维权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
律师收费
谢保平律师是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金融证券部主任,是获得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证券维权律师。
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维权团队专注于代理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法等引发的股民索赔诉讼,采用全程网上委托、风险代理方式,仅在股民胜诉获得赔偿后收取10%~20%的律师代理费,不胜诉、或是胜诉但未获赔的话不收取律师费。除此之外不收取任何的交通费、办案费。
参加索赔第一步的所需资料:
1、资金对账单
(前往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
打印范围是:第一次建仓~清仓(未清仓的话打印到当天);
未清仓的朋友要打印出目前的股票库存的情况;
每页都要盖章(页数多的可盖骑缝章);
对账单上要有姓名、身份证号码、对账期间、证券账号这四项信息(无法打印出的话手写后盖章也可以);
可以的话只打印该股票的对账单;
交易频繁的朋友最好另外提供Excel表格);
2、开户确认单
(前往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
需证券营业部盖章;
无法打印的话,可用账户信息表代替,或用股东卡内页复印件代替);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您的常用收件地址、电话;
5、您本人的常用银行卡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具体到支行营业部),
用于接收赔偿款(为减少您的顾虑,我们一般不代领赔偿款)。
资料准备途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谢律师助理小陈18502546271(微信同号)。
收集好资料后请寄至: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88号新世界中心A座15楼1509室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谢保平1860140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