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保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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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金融证券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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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出资购买了?我父母分的房改房,离婚时妻子可以分割吗?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17年12月30日|分类:婚姻家庭 |280人看过

【法律咨询】

早些年我和妻子出资购买了我父母分的房改房,由于当时政策的原因,房子登记在我父亲名下。

现在我和妻子要离婚,她说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我该怎么办?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解答】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过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女方可以要求分割你们当初购买该房产的出资的一半。

谢保平律师:知名南京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南京证券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困惑,可以百度搜索谢保平律师的微信或电话,谢律师提供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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