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几年房价的飙升,许多拆迁安置房的原房主在巨大的利益选择了违背契约精神,要求加价10-50万不等,才予以配合买家过户。
如果你或是你的亲戚朋友不幸遇到这样的纠纷,谢律师建议不要向原房主屈服,积极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谢保平律师在此特地提示买家注意以下这5点:
1、 请区分你购买的房屋是拆迁安置房还是经济适用房!
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买卖行为因违反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如果是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买家便可积极维权。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实际是拆迁安置房,叫法上却是经济适用房,这类房屋要仔细区分。
2、 如果卖家强行违约,卖家是不是只要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即可?
由于拆迁安置房的特殊性,卖家交房后,买家要等上几年,办理了房产证后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此时房价往往大幅上扬,而当时约定的违约金可能不是太高,或者尽管很高,但卖家向买家赔钱后仍然有利可图。这种情况下,卖家很可能选择主动出击强行违约。但是如果让那些卖房耍赖者们都稳赚不赔,就是对诚信交易的践踏。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如果买家不同意,卖家无正当理由不可强行违约。人民法院报也曾刊文:对于房价上涨后,卖家违约的情形,卖家不仅要继续履行合同,还要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不能让房主通过违约获利,肆意践踏诚信。
3、 打拆迁安置房官司的花费会不会比卖家的要价还高?
目前谢律师代理的此类案件比较多,比较有经验,一般看到当事人的材料后,诉讼风险就了然于胸了。如果谢律师认为案件可行,当事人只需要承担律师费,并先行垫付诉讼费即可。而你垫付的诉讼费用,一旦案件胜诉,会由对方支付给你,也就是说你只需要承担一点律师费,且这个费用远远比你私下协商支付给原房主的费用要少。
4、根据谢律师代理案件结果来看,法院的裁判尺度是偏向买房人的!
所以要对法律有信心!
5、要尽早地对房子进行保全处理!
为了预防原房主一房多卖,也为了保证法院的判决顺利执行,要尽早地对房子进行保全处理。
谢保平律师:知名南京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南京证券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