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沃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10月13日,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中显示: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4年10月9日、10月10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ST主板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根据更正后的2022年财务报表,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存在部分尚未结案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其中,就中小股东诉讼索赔事项,公司已收到法院发出的中小股东诉讼索赔通知108 起,涉案金额共计1,380.99万元,未收到代表人诉讼索赔通知,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收到正式判决结果。
而在此之前,2023年12月28日,天沃科技(*ST天沃,002564)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9号)。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天沃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ST天沃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三、天沃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四、*ST天沃未及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
一、对*ST天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二、对王佐、林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三、对司文培、俞铮庆、王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四、对易晓荣、彭真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ST天沃索赔参考条件:
2017年8月11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002564天沃科技,且在2023年4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ST天沃违规依据:
2023年4月27日,天沃科技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30034号)。
2023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56号)。
2023年12月28日,天沃科技(*ST天沃,002564)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9号)。
目前火热征集的股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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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保平律师从事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多年,有丰富的虚假陈述案件办案经验,团队律师皆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成功案例有:大智慧、三房巷、嘉寓股份、亿晶光电、宝利国际、三圣股份、辉丰股份、济南高新、祥源文化、众和股份、新纶科技、超华科技、ST岩石、安硕信息、中毅达A股B股、天神娱乐、香溢融通、雅百特、延安必康、金花股份、长园集团、圣莱达、东海洋、飞乐音响、奥瑞德、天奇股份、华泽退、中兵红箭、等60多只股票。